土地法341異議

2022年8月11日—其方法為,不同意共有人接到出售不動產之書面通知後,立馬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再持法院受理裁判分割之文件向登記機關提出異議。登記機關發現異議後,得以土地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 ...,2024年3月20日—共有人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辦理時,負有通知...

不同意共有人如何因應土地法第34條之1,許文昌老師 ...

2022年8月11日 — 其方法為,不同意共有人接到出售不動產之書面通知後,立馬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再持法院受理裁判分割之文件向登記機關提出異議。登記機關發現異議後,得以土地 ...

土地法§34-1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 ...

土地法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修正內容解析

2024年3月20日 — 共有人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辦理時,負有通知不同意共有人的義務。修正後規定通知時,申請人應以雙掛號或存證信函送達戶籍地址,若確知其實際住居所,應優先 ...

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有哪些?【多數人欺負少數人已 ...

2024年5月2日 — 然而,該法條在實際應用中引發了一些學術與實務上的討論,法律條文本身沒有對處分對象設定明確限制,除了賣給第三人以外叫無異議之外,因此對於多數決後是否 ...

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重點(七):共有土地多數決之 ...

2023年10月10日 — 於登記完畢前,優先購買權人以書面提出異議並能證明確於期限內表示願以同樣條件優先購買或出賣人未依通知或公告之條件出賣者,登記機關應駁回其登記之申請。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修正運用及爭議問題探討

5.異議情形彙整. #1.以土地業已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訴,涉及私權爭執為由,請求駁回登記. 之申請,與土地登記規則第57 條第1 項規定意旨不合,登記機關應不予. 受理。(內政 ...

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法第34條之1登記案件,經常引發大吃小

然查,實務辦理土地法第34條之1案件過程,常有未能兼顧他共有人權益之疑慮,導致大吃小、強凌弱、眾暴寡等爭議不斷,相關糾紛頻傳,顯示64年增訂之土地法第34條之1有重新檢討 ...

異議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於收到出賣通知 ...

異議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於收到出賣通知後10日內向出賣人表示優先購買,該優先承買權尚不得視為放棄! 依據:臺北市政府97年9月2日府都新字第09730848000號函。 異議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於收到出賣通知後10日內向出賣人表示優先購買,該優先承買權尚不得視為放棄。

解釋函 -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

...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處分全部共有物時,其承受人,得為共有人之一,或必須為該共有物全體共有人以外之第三人,法律並未設限制規定。…土地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 ...